体育总局游泳中心关于开展达标非注册游泳运动员参加全国专业游泳赛事代表单位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完善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战略部署,拓宽竞技体育人才选拔通道,创新运动员培养模式,保障非注册运动员参赛权利,推动游泳项目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落实2025年全国游泳项目训练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开展达标非注册游泳运动员参加全国专业游泳赛事代表单位(以下简称“代表单位”)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达标非注册游泳运动员是指按照《全国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试行)》(体竞字(2003)82号)及相关文件规定,未在国家体育总局全国运动员注册系统注册或注册已失效的运动员,且在相关赛事中达到专业游泳赛事参赛成绩标准。
一、工作安排
将年度“全国青少年游泳U系列”体系赛事和纳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赛事名录”的省级赛事,作为非注册运动员达标通道,建立业佘与专业赛事衔接机制。通过分级赛事机制,覆盖全年龄段、全参与人群,兼顾大众参与需求与竞技人才选拔双重目标,推动中国游泳竞赛体系从多轨并行向金字塔式升级,形成从基层选拔到职业竞技的全链条赛事矩阵。
(一)第一阶段
在2025年全国青年游泳锦标赛中允许达标非注册游泳运动员参赛,具体要求:
1.参加2025年全国青少年游泳U系列总决赛的运动员。
2.在上述赛事中达到全国青年游泳锦标赛成绩标准(具体见青锦赛竞赛规程)的运动员。
(二)第二阶段
自2026年开始,全国5场专业赛事(春锦赛、冠军赛、夏锦赛、青锦赛、锦标赛)均允许达标非注册游泳运动员参赛,具体要求:
1.参加2025年“全国青少年游泳U系列”体系赛事(14场)和“运动员技术等级赛事名录”的省级赛事(48场)的运动员,参加2026年“全国青少年游泳U系列”体系赛事(14场)和“运动员技术等级赛事名录”的省级赛事(以国家体育总局下发文件为准)的运动员。
2.在上述赛事中达到相关全国专业游泳赛事成绩标准(以我中心下发通知为准)的运动员。
二、代表单位
代表单位负责达标非注册游泳运动员的报名参赛工作,需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登记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俱乐部或公司(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含体育运动、竞赛、训练等内容),以及体校、学校、体育中心、体育训练基地、游泳协会等组织机构,上述代表单位需提交有效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负责非注册运动员的训练、参赛等管理工作。
3.承担所属非注册运动员训练、参赛期间的安全、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主体责任。
4.与本省级游泳主管部门签订相关合作协议。
5.由本省级游泳主管部门报我中心进行备案。
6.由我中心对外公布。
三、省级游泳项目主管部门职责
1.根据运动员数量、对省市后各人才贡献程度、教练员师资力量、运动员竞技水平及参赛成绩等因素,制定本省实施方案,确定代表单位。
2.负责制定本省市代表单位的监督管理制度。
3.对非注册游泳运动员及代表单位开展安全、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教育工作。
4.对代表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核,开展备案工作。
四、工作要求
1.游泳项目后各人才培养重点布局省市(山东、浙江、湖北、江苏、广东、河北、上海、河南、福建、北京)可各备案最多6家代表单位,其余省市可各备案最多3家代表单位。
2.我中心对省市备案的代表单位进行审核,并向社会公示。
3.公示后,已备案的代表单位可报名参加全国专业游泳赛事,我中心将为上述代表单位开设报名账号。
4.代表单位在一定时间段内将会进行动态调整。
5.代表单位将会进行年度资格复审,对于存在问题的代表单位将被取消资格。
请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开展本省市代表单位备案工作,并于9月14在日前将加盖公章备案表(见附件1)及备案代表单位相关资质证明发送至以下邮箱:swimming@aquatics.org.cn。
附件:
1.备案表
2.“2025年全国青少年游泳U系列”体系赛事各代表单位达标情况(截止8月22日,供参考)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
2025年8月22日
(联系人:森犇,010-67170590/67170587)
完整文件:
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合作组建国家高水平运动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